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945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2025年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对2025年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设计类专业,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慎重报考。运动类、舞蹈类和表演类专业,肢体有严重缺陷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如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原则冲突时,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原则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综合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178116 58178117 58178118
招生监督电话:0531-58178008
学院网址:http://www.sdshxy.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邮政编码:250316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